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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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2 (2023-08-14)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文號:40-112-100009 事由:本局於112年○○月○○日接獲民眾陳情,發現貴事業於豆子埔溪旁放置廢油桶,因桶子腐蝕洩漏造成廢油污染環境,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貯存設施產生之廢液、廢氣、惡臭等,應有收集或防止其污染地面水體、地下水體、空氣、土壤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