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70742337
管制編號: J55A5727
事業名稱: 展望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中興里嘉豐十一路一段一○○號一三樓之八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其他陸上運輸業
排放申報類型: 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4-03-24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21-11-29
(2021-11-11)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6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0-110012
事由:環保局於110年11月11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頭屋分駐所,查獲林○○駕駛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KLE-7918)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頭屋鄉岡見橋附近土地,查核車輛並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無法提供相關資料
不須改善 180,000
不須繳納
2013-10-18
(2013-09-1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1-102-100001
不須改善 150,000
尚未繳款
2021-03-09
(2021-02-22)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0-030002
事由:環保局於110年2月22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銅鑼分駐所,查獲陳○○駕駛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LAF-016)載運剩餘土石方,傾倒於本縣銅鑼鄉竹森村竹森45之5號對面土地,查核車輛並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不須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3-24
(2010-03-28)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0-030006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1-28
(2011-07-26)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0-110012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9-01
(2011-08-03)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0-090002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2-16
(2011-11-25)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0-120007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
限2011-12-31前改善
待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2-16
(2011-11-25)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0-120008
限2011-12-31前改善
待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2-16
(2011-11-25)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0-120009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重複處分,重複裁處。
限2011-12-31前改善
不須改善
60,000
不須繳納
2012-09-14
(2012-02-04)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1-090007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7-16
(2012-06-21)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1-070005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3-01-11
(2013-01-10)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2-010041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4-17
(2013-03-14)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2-040035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6-10
(2013-05-02)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2-060037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3-06-10
(2013-05-02)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2-060042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3-06-10
(2013-05-14)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2-060044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3-08-30
(2013-07-18)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7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2-080004
限2013-07-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8-30
(2013-07-18)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2-080005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8-30
(2013-07-18)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2-080006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8-30
(2013-07-18)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2-080007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8-30
(2013-07-18)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2-080008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9-12
(2013-08-26)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2-090076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4-10
(2014-03-07)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3-040005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4-04-10
(2014-03-07)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3-040006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4-04-10
(2014-03-07)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3-040007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4-04-10
(2014-03-07)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3-040008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4-10-27
(2014-09-17)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3-100060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1-12
(2014-11-10)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4-010001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4-06
(2015-04-02)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040019
事由: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新豐分駐所於104年4月2日通報,會同本局至新竹縣新豐鄉中崙村6鄰218號稽查,查獲黃○○駕駛貴公司所有之營業貨運曳引車(車號240-JD、車斗T2-55),載運黃色土方,車上攜有桃園市運送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惟查桃園市政府104年5月18日核准之證明文件,上揭車輛未依核准路線行駛,故未隨身持有載明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6-05
(2015-05-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4-060004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6-05
(2015-05-1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4-060003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1-20
(2015-07-2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款
文號:40-104-110046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2-16
(2015-09-2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5-120085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03
(2017-03-30)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文號:44-106-050001
事由:貴公司彭○○於106年3月30日駕駛車號146-JD、後車斗55-AS清除車輛清除廢棄物進入本市垃圾焚化廠處理,經本局稽查發現該車未申報合併清除其他易燃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C-0399)進廠處理。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8-14
(2018-07-02)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7-080002
事由:本局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斗坪派出所,查獲司機錢○○駕駛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KLB-5659)載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8-14
(2018-07-02)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7-080004
事由:本局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斗坪派出所,查獲司機趙○○駕駛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LAF-016)載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7-26
(2018-07-06)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1-107-070002
事由:本所清潔隊及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寶山分駐所警員等於前揭時間、地點進行稽查,查獲由司機趙勝雲駕駛受處分人展望通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輛載運廢棄剩餘土石方約14立方米,未隨車持有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另據受處分人委託代表李志昇於107年7月25日行政調查談話紀錄所述皆與常理相悖,受處分人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該規定裁處
不須改善 60,000
尚未繳款
2018-07-26
(2018-07-06)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1-107-070003
事由:本所清潔隊及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寶山分駐所警員等於前揭時間、地點進行稽查,查獲由司機黃福淮駕駛受處分人展望通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輛載運廢棄營建剩餘土石方約14立方米,未隨車持有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另據受處分人委託代表李志昇於107年7月25日行政調查談話紀錄所述皆與常理相悖,受處分人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該規定裁處
不須改善 60,000
尚未繳款
2019-09-14
(2019-02-12)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8-090004
事由: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北埔分駐所於108年02月12日攔獲貴公司所屬車輛(曳引車車號:KLB-5656、半拖車車號:20-AS、駕駛:李念華),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北埔鄉埔尾13鄰50號之7處,通報本局至現場稽查,發現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09-14
(2019-02-12)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8-090005
事由: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北埔分駐所於108年02月12日攔獲貴公司所屬車輛(曳引車車號:316-X6、半拖車車號:40-PX、駕駛:羅駿逸),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北埔鄉埔尾13鄰50號之7處,通報本局至現場稽查,發現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09-14
(2019-02-12)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8-090006
事由: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北埔分駐所於108年02月12日攔獲貴公司所屬車輛(曳引車車號:KLD-3117、半拖車車號:92-LX、駕駛:彭明利),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北埔鄉埔尾13鄰50號之7處,通報本局至現場稽查,發現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09-14
(2019-02-12)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8-090007
事由: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北埔分駐所於108年02月12日攔獲貴公司所屬車輛(曳引車車號:049-ZC、半拖車車號:17-KD、駕駛:余秀珍),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北埔鄉埔尾13鄰50號之7處,通報本局至現場稽查,發現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11-07
(2019-09-03)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8-110003
事由:未隨車攜帶載運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1-21
(2020-12-12)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0-010011
事由: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苑裡分駐所於苑裡鎮苗40線往東(興隆22-1號前方,苑坑高分D5608BC94)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272-ZB(子車:42-RA,司機:林柏興)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司機隨車攜帶之剩餘土石方證明文件產生源為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處理收容地點為榮大土石方既有處理場所處理(文件序號:109N0184-00004593),惟行為人林柏興於稽查結束後提供工程土方買賣合約,上述載運之剩餘土石方將清運至興燊綠能有限公司處理,顯然與所攜帶之證明文件不相符。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21-10-01
(2021-08-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1-110-100007
事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未隨車持有載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最終處理地點相關證明文件供查。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01
(2021-08-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1-110-100008
事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未隨車持有載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最終處理地點相關證明文件供查。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01
(2021-08-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1-110-100010
事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未隨車持有載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最終處理地點相關證明文件供查。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07
(2023-05-0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4-112-080007
事由:貴公司所有清除車輛(曳引車車號:KLJ-****;半拖車車號:**-AS)載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遞送三聯單;聯單編號:H48B7590112000038),以供檢查,惟事業機構欄位(進廠日期)、運輸機構欄位(出廠日期)均未填寫詳細日期、時間,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9-27
(2023-06-08)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2-090079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LAH-***)載運廢棄物(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遞送三聯單;聯單編號:H48B7253112000044),以供檢查。惟經本局查察聯單所載收受機構(世峰工程有限公司)確認該車次未有進場紀錄,且該聯單非屬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之遞送聯單,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2-21
(2023-06-10)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0-112-120025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營業貨運曳引車,車號:KLJ-6**2;營業半拖車,車號:8*-AS)載運廢棄物,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惟該證明文件非屬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期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之遞送聯單,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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