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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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8 (2019-07-17)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9-070008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受處分人矽格股份有限公司誤植為矽格股份有限公司中興廠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於108年7月17日至貴公司中興廠(地址: 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二段169巷11號)督察時,抽查該廠108年7月份用水點檢表,其自來水用水量平均量約為640CMD,超過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之每日最大用水量480CMD。另現場會同該廠人員於調勻槽(T01-07)採樣送驗,送驗結果:銅(Cu)11.8mg/L,超過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之原廢(污)水水質項目數值核准最大值6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90,000 不須繳納 |
2019-10-21 (2018-10-03)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8-100008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裁處書受處分人矽格股份有限公司誤植為矽格股份有限公司中興廠 事由:依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07年10月3日前往本縣竹東鎮東林路平交道旁排水溝巡查污染源,發現污染源係貴公司廠房後方管(線)渠排出之乳白色廢水,經查係貴公司清洗舊廠房廢水處理設施管路時,不慎將廢水由廠內雨水口排出所致,本府環境保護局人員現場於排放口採取水樣檢驗COD、SS及重金屬(檢測項目:銅、鋅、鎳、鉛、鎘、鉻),SS檢測結果為337 mg/L(標準30 mg/L),貴公司在水體內排放污染物,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