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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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0 (2022-12-07)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2-010010 事由:本市朝山派出所 111 年 12 月 7 日於本市中華路五段與美山路口攔獲貴社所屬載運土石 方車輛(車號: KEK 0977 ),司機張○○未隨車持有載運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 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
否 |
限2022-12-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3-09-13 (2023-06-28)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2-090009 事由:經查貴事業所有車輛,由呂○○於112年○○月○○日載運剩餘土石方從本縣○○鄉○○段○○地號附近工地,欲送往不明位置(駕駛呂○○表示不便說明確切位置),於本縣○○鄉○○段○○地號,為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新城派出所及本局稽查,發現前述車輛未隨車攜帶證明文件(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2-17 (2023-11-08)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3-020001 事由:本局於112年11月8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斗坪派出所,查獲司機呂幸殷駕駛貴社權屬車輛(車號:KEL-9975)載運剩餘土石方,行駛於本縣竹南鎮頂埔里隆頂街19號前道路,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尚未繳款 |
2022-10-25 (2022-09-28)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11-100063 事由: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車號:KEL-9975﹞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