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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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2024-07-0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9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3-080025 事由:本局於113年7月8日14時00分派員至貴公司廠區周界外稽查,貴公司從事化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發現圍牆有滲水漫流至鄰近排水溝,經查為貴公司廠內廢水貯存槽及原物料放置區內酸性廢水侵蝕圍牆造成廢液疏漏至周界外排水溝,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違規改善部分:現場立即派員進行抽取積水,已清除改善完成,爰此不再命其限期改善。 |
否 | 不須改善 |
9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8-26 (2021-05-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75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80034 事由:1.貴公司所屬台中分廠於本市大肚區頂街里沙田路三段245巷68號從事化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159-08號),經本局於110年5月19日派員前往執行稽查並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91mg/L(限值: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已於110年7月28日以天(環)字第11000018號函提送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符合放流水標準,認定改善完成。 |
否 |
限2021-07-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7,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3-14 (2018-01-0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7-030006 事由:查貴公司台中分廠於臺中市**區**路*段**巷**號從事基本化學製造業(草酸化學製造程序M01),案經本局於107年1月4日10時55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清洗槽車產生之廢液未有效收集、貯存致排入溝渠致污染水體(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烏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內),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限2018-01-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3-01 (2018-01-0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查貴公司已於107年1月15日取得本局核發之試車許可函(公文字號:中市環空字第1060145544號),請貴公司依許可試車函內容辦理後續事宜。限改日期:107年01月1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30001 事由:查貴公司台中分廠於臺中市**區**路*段*巷*號從事基本化學製造業(草酸化學製造程序M01),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中縣府環空設證字第****-**號),案經本局於107年1月4日10時55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未依法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否 |
限2018-0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2-21 (2018-01-19)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0-107-020004 事由: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18-03-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9-12 (2014-07-2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7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090016 |
否 |
限2014-07-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