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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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 (2021-09-27)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1-020005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10年9月27日日至貴公司廠內(地址: 新竹縣芎林鄉文林村柯子林56之10號)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廠內均有使用地下水清潔作業環境,惟未登載於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中。另查貴公司110年上半年度定期檢測申報資料,發現1月至6月平均每日原物料及產品(雞肉)數量2361公斤,亦超出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登載每日最大量2000公斤,綜前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