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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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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5 (2024-05-14)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3-080002 事由:經查貴事業所有車輛,由羅○○於113年○○月○○日從本縣○○鎮○○路○○段○○巷載運剩餘土石方,欲前往本縣○○鄉○○路○○號,於本縣○○鎮○○路○○段○○巷口為新竹縣警察局新埔分局褒忠派出所及本局稽查,發現前述車輛未隨車攜帶證明文件(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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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1 (2024-03-06)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60085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2085)於113年3月6日行經橫山鄉內灣村永豐橋頭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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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4 (2022-04-17)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1-060002 事由:本市朝山派出所111年4月17日於本市香山區西濱路稽查,發現貴公司所屬載運土石方車輛(車號:KEE-2310)司機○○未隨車持有載運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
否 |
限2022-04-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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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5 (2019-12-16)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9-020002 事由:未隨車攜帶載運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