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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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2022-02-17)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30-111-080009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接獲民眾通報,於111年02月1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開發之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汽車運輸業場站及設施暨路外停車場水土保持計畫(UJ1111004002)-府農保字第1100063954號(地址:本縣寶山鄉二坪段77地號等26筆土地)現場稽查,該工地已進行開挖施作,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書報請本府核准。 |
否 |
限2022-0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