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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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1 (2020-11-09)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命金屬品加工、表面塗裝程序停工。限改日期:110年02月0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120002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1月9日派員前往稽查,該公司從事機械設備製造業,經查該公司製程為原料經切割、焊接、噴砂、烤漆及組裝即為成品,廠房面積為535.62平方公尺,生產設備使用電力為130.4千瓦,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廢噴砂為9公噸/年、有機溶劑為21.6公噸/年,又該公司提供108年噴砂研磨材料進貨用量為32公噸/年,符合環保署公告應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之第2批金屬品加工程序及第6批表面塗裝程序管制範疇,惟該公司未申請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21-02-05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