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23542766
管制編號: K6806888
事業名稱: 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苗栗縣苗栗市國華路五八二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其他通訊傳播設備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毒性污染物解除列管日期: 2021-02-20
資料日期: 2024-12-0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04-08
(2022-03-11)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期限:文到30日內,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專責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1-040008
事由:該公司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設置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李○○,惟○○有兼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所規範之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管理人員情事。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1-02
(2020-10-06)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120009
事由:查獲貴公司製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E-0217(109/1、109/5及109/6)、D-2527(109/1、109/5及109/6)、D-2601(109/1)及E-0222(109/1)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及109年7月、8月產出之廢棄物未依規定於每月月底及5日前申報前月廢棄物產出量及貯存量;另廠內產出之廢棄物E-0217、D-1599及E-0222等,查貴公司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項目註銷並經核准在案,惟廠內仍有上述廢棄物,且尚未完成清除處理,即進行刪除此廢棄物。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0-30
(2019-10-01)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期限:文到30日內,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100011
事由:廢棄物代碼E-0222及D-2527申報月產出量超過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最大月產生量之10%。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0-30
(2019-10-01)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期限:文到30日內,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100012
事由:該公司所屬二廠從事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登記資本額為45億,製程產出廢液(C-0301)及附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等廢棄物,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查未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運作。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1-20
(2012-10-24)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1-11002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0-11
(2012-08-21)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文號:34-101-100002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8-09
(2012-07-06)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1-08001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2-02
(2011-10-28)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0-12000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6-14
(2010-03-23)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099-060092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8-11
(2009-01-09)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098-080183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2-04
(2008-12-30)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098-02000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1-11
(2008-06-13)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097-110076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