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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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025-03-06)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8條 文號:44-114-040001 事由:經查貴公司為領有本府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業者,清除廢棄物之車輛應依規定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下稱GPS)並維持運作,查貴公司所屬列管車輛車號KEQ-6067於113年12月30日(上午:8:29:31)及114年1月13日(上午:7:35:11)行駛於國1-頭份交流道北上出口及國3南下後龍交流道,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智慧圍籬系統勾稽比對上述車輛未依規定開啟GPS系統,未維持系統正常運作,無軌跡訊號傳送。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尚未繳款 |
2025-03-17 (2025-02-12)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30191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Q-6067)於114年2月12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5-01-02 (2024-06-28)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4-010011 事由:本局於113年6月28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查獲黃清江駕駛貴公司車輛(車號:KEQ-6918)載運營建混合物,行經本縣頭份市台1己線與永貞路口,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混合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分期繳款中 |
2024-10-17 (2024-09-27)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3-100022 事由:本局派員查獲貴公司辦理本縣「劉兆清住宅拆除工程」,符合「廢棄物清理法」定義之建築拆除業,惟貴公司未於開工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並核准,且未依指定公告事業應申報項目、內容、頻率及方式辦理網路申報作業。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7-05 (2024-04-01)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3-070027 事由:本局於113年4月1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公館派出所,查獲黃柏勳駕駛貴公司車輛(車號:KEQ-6067)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公館鄉苗25鄉道265-1號前,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4-04-02 (2024-01-22)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3-040004 事由:本局於113年1月22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頭屋派出所,查獲林育緯駕駛貴公司車輛(車號:KEE-2016)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頭屋鄉曲洞村曲洞路44-5號(金晶矽砂股份有限公司)前,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4-03-15 (2024-02-21)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30164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G-6173)於113年2月21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2-22 (2024-01-16)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20204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E-2066)於113年1月16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9-23 (2023-03-07)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90463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E-2066)於112年3月7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9-23 (2023-03-09)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90464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R-0338)於112年3月9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