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08-06-11 (2008-05-02)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097-060005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1-16 (2018-10-02)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6條,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40-107-110009 事由:1、該廠收受廢塑膠主要以PET材質為主,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範之再利用機構,惟查未將收受之廢塑膠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及衍生廢棄物之處置作成紀錄,且未記錄產品之銷售流向與成品之包裝未標示產品用途、限制及警語說明。 2、另製程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以牛皮紙袋包裝露天貯存於廠門口處,貯存設施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種類名稱。 |
否 | 不須改善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