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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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7 (2020-11-25)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期限:文到30日內,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120006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重新鍵入 事由:該公司公義廠申報其他腐蝕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C-0299)於109年5月產出量1.8公噸,逾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最大產生量(1公噸)之10%,另產出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E-0217)於109年3月產出量0.74311公噸,逾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最大產生量(0.54公噸)之10%。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不須繳納 |
2014-07-30 (2014-05-20)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3-070015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