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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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1 (2023-01-14)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30001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01月14日派員查核結果,發現貴公司所屬營建工地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計有以下缺失:(一) 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二)物料堆置—未設置物料堆置防制設施(嚴重缺失);(三)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四)上層物料輸送一未設置上層物料輸送防制設施(嚴重缺失),缺失點數共計28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23-03-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