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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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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2024-09-10)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4-010002 事由:本局於113年9月10日及12日派員稽查,貴公司所租用之本縣朴子市仁和段421地號土地,見有暫置工程所剩餘之廢棄物(廢木棧板及廢石棉瓦等物),現場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應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