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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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2 (2017-06-28)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10002 事由:貴公司從事合金鑄鐵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6月28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時,發現貴公司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震動式袋式集塵器(A001及A002)、旋風分離器(A003)及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4)之壓降值及清灰頻率,未依許可文件核定之週期記錄,貴公司未依許可登記內容事項操作,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18-02-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7-25 (2017-06-28)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70009 事由:貴事業從事合金鑄鐵製造作業,督察時,查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更換耗材產出之廢濾袋,未依規定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列產出。 |
否 |
限2017-08-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