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6 (2021-09-28)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100011 事由:該公司二廠(管制編號:K71B0963)從事隱形眼鏡製造業,本局於110年9月28日至該廠稽查,查該廠眼鏡製造程序(製程代碼:330012)及廢水處理程序(製程代碼:370001)已在營運製造中,惟該公司未依規定於營運前取得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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