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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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 (2024-06-18)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4-020003 事由:113年6月18日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督察時,於放流口採取放流水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219mg/L(放流水標準100 mg/L),超過金屬基本工業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5-03-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5-02-19 (2024-06-18)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4-020004 事由:貴事業於113年6月18日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執行督察時,查獲廢水處理設施濾液抽水站(T01-09),槽內設有一溢流管線,與放流水管線相通,與許可文件內容不符,另現場量測該槽體長2.8公尺,寬1.1公尺,高1.5公尺,容量4.62立方公尺,與許可文件登載槽體尺寸不符(長1.2公尺,寬1.0公尺,高1.1公尺,容量1.32立方公尺),上開情形核有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違反水污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