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30 (2024-11-19)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3-110057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公司資本額新臺幣800萬元,且製程產出廢潤滑油R-1703,已達環境部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列管標準,惟貴公司 (管制編號:K7202053)未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 |
否 |
限2024-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