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16432742
管制編號: K7202366
事業名稱: 凌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里工業路一五號
所在工業區: 頭份工業區
產業類型: 面板及其組件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空氣污染解除列管日期: 2019-08-28
水污染解除列管日期: 2020-03-25
資料日期: 2024-11-24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03-30
(2020-11-26)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0-030018
事由:本局於109年11月26日至貴公司新竹廠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新竹廠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之廢棄物貯存區,夾雜存放廢塑膠罐、廢水管、廢鐵罐、廢塑膠等廢棄物,未依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9-15
(2018-06-13)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09-090015
事由:本案係貴公司原指定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代理人羅○○於107年3月14日代理開始,107年6月13日代理終止,於108年1月18日始來函申請設置專業技術人員劉○○(合格證書字號:(107)環署訓證字第HA250428號),查貴公司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未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已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9,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01
(2017-11-2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0條第3項,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第6條第2項
文號:34-107-030001
事由:貴公司八德廠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書(105年3月4日府環空字第1050051930號函核定)內容已變更,未向本府重新報請備查,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0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一)現場備有自攜式呼吸器(SCBA)共8套,計畫書內容為15套。(二)緊急應變任務編組工安部主管「蕭國豐」經理已離職。(三)計畫書內「氯」之偵測警報設定值為0.25ppm、「磷化氫」之偵測警報設定值為0.15ppm;惟現場中控室「氯」之偵測警報設定值為0.5ppm、「磷化氫」之偵測警報設定值為0.3ppm。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18
(2017-10-03)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010021
事由: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06年5月勾稽貴公司新竹廠(管制編號:J59A4581)105年08月至106年2月份網路申報資料,本局於106年10月3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新竹廠其他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60039)產出之含汞之廢照明光源(燈管、燈泡)(非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者),且乾基每公斤汞濃度達二百六十毫克以上者(廢棄物代碼:C-0173) 於106年01月份之廢棄物產生量為0.32公噸/月、廢液pH值小(等)於2.0(廢棄物代碼:C-0202),於105年11月份之廢棄物產生量為17.7公噸/月,貴公司新竹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數量為(0.003、8公噸/月),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產生量之10%(0.0033、8.8公噸/月)上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18
(2017-10-03)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010023
事由: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05年6月勾稽貴公司新竹廠(管制編號:J59A4581)104年09月至105年3月份網路申報資料,本局於106年10月3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新竹廠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製程代碼:000000)產出之廢樹脂(D-0201除外)(廢棄物代碼:D-0202),於104年11月至105年02月份期間,廢棄物產生量分別為(0.03、0.04、0.04、0.02公噸/月)、其他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60039)產出之廢液pH值小(等)於2.0(廢棄物代碼:C-0202),於105年01、03月份之廢棄物產生量分別為(9.87、12.24公噸/月),貴公司新竹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數量為(0.01、8公噸/月),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產生量之10%(0.011、8.8公噸/月)上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5-27
(2016-04-27)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5-050004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5-03
(2016-03-22)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5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50002
限2016-05-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4-07
(2008-03-10)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30-098-040001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0-07
(2008-04-01)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3項
文號:20-097-10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其他,環保署訴願決定書審議結果:原處分撤銷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4-24
(2008-04-01)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5月25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097-040004
限2008-05-25前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