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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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5 (2018-09-09)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100005 事由:本局派員查獲貴公司承攬本縣「瑞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等112戶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K72A4696;工地地號:苗栗縣頭份市後湖段六四八地號)」,屬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應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亦同)並核准之列管事業;惟貴公司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貯存於工區內,與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