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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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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3 (2025-07-03)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7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10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4-100001 事由:放流口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懸浮固體125mg/L,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 |
否 |
限2025-10-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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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2023-09-21)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2-120003 事由:貴事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21日派員查察,經查貴事業廢(污)水處理設施T01-05化學沉澱池旁新增一個陰井,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