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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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3 (2023-11-14)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120002 事由:貴公司所屬頭份研發中心(管制編號:K72A8896)從事電力設備製造業,且公司登記資本額新臺幣100萬元以上,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本局於112年11月14日至該中心稽查,經查該中心未取得主管機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並已產出大量廢塑膠混合物D-0299、6桶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2桶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