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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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6 (2018-08-08)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42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7-090001 事由:貴公司產出之廢橡膠(R-0301)委託彥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清除及再利用,經査貴公司廢橡膠廠內(銅鑼鄉銅鑼村自強路50號)暫存量約7公噸,惟網路申報貯存量為0,另廢橡膠清除至廠區外未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另查廢橡膠及廢橡膠混合物貯存場所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 |
否 |
限2018-09-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2,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