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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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4 (2016-11-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文號:30-108-110007 事由:貴公司(太平廠)於本市太平區德隆里華安街25號從事化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249-07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太平廠)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太平廠)已於105年12月20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11-04 (2013-09-2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 貴公司(太平廠)依原許可證內容操作,爾後若有相同違規,將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2-110004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4-17 (2013-03-0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2-040009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7-11 (2012-05-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8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1-070005 |
否 |
限2012-08-06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2-21 (2007-10-0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097-020007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