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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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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2024-03-2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93700元整,請於113年6月19日前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包含懸浮固體)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限改日期:113年06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3-060008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德隆里華安街12、16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992-05號),經本局於112年12月26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52.0mg/L(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局前於113年3月8日中市環水字第1130022857號函開立裁處書(裁處書字號:30-113-030007)在案;另貴公司分別於113年2月29日未具文號函檢送「陳述意見書及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及113年3月14日尚昱恆字第11303140001號函檢送「水質檢測報告」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報請本局查驗,經本局於113年3月20日派員前往執行複查並於放流口採驗廢水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165mg/L(限值:30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將依法按次處罰。 |
否 |
限2024-06-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93,700 已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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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 (2023-12-2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78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3-030007 事由:1.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德隆里華安街12、16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992-05號),經本局於112年12月26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52.0mg/L(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請貴公司於113年3月18日前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包含懸浮固體)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 |
否 |
限2024-03-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3-060008 |
78,000 已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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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5 (2023-07-1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餘裕處理容量許可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 文號:40-112-070033 事由:現場確認所申報場內貯存廢酸洗液(廢棄物代碼:R-2502)係自110年12月開始貯存,惟迄未清理,貯存已有超過1年情事,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情事,依法告發。 |
否 |
限2023-09-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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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5 (2021-03-2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10年6月30日前先行提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並於110年7月15日前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項目須包括懸浮固體)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檢測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辦理。限改日期:110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50031 事由:本局於110年3月27日09時45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會同貴公司人員於放流槽採集水樣檢驗及送驗,其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否 |
限2021-07-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7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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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0 (2014-07-3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090015 |
否 | 不須改善 |
13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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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8 (2014-01-1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或補正部分,貴公司已於陳述意見期限內(103年3月5日前)檢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至本局備查並於103年3月13日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報請本局查驗,本局將擇日前往稽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030011 |
否 | 不須改善 |
8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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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1 (2011-05-0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8月30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0-080010 |
否 |
限2011-08-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8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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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0 (2008-10-0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7-12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80,0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