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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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4 (2020-03-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9-050004 事由:貴公司所屬二廠於本市太平區中興里東平路669號從事金屬基本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11296-03號),貴公司於製程中添加硝酸,惟該公司並未於所領之許可證中登載使用硝酸,未依許可登載事項操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尚未繳款 |
2020-05-01 (2020-03-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87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50001 事由:貴公司所屬二廠於本市太平區中興里東平路669號從事金屬基本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11296-03號),經本局於109年3月19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硝酸鹽氮量測值:331mg/L(限值:5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0-05-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87,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0-10-12 (2010-09-0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3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099-100008 |
否 | 不須改善 |
1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