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52359014
管制編號: L0501233
事業名稱: 聖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仁化里仁美路六二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金屬刀具及手工具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5-07-20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8-29
(2024-04-1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113年9月9日前提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文件送交本局,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9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
文號:30-113-080030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大里區仁化里仁美路62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530-11號),經本局於113年4月16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發現以下違規事項,皆未依許可證內容登載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及第3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規定: 1.廢水處理設施T01-25廢酸暫存槽採驗原廢水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940mg/L(核准最大值:1000mg/L)。 2.廢水處理設施T01-26電解脫脂廢水收集槽(進流端)採驗原廢水檢測結果,總鉻137mg/L(核准最大值:20mg/L))。
限2024-09-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2-13
(2022-07-0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11-120013
事由:111年7月6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前往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47-01號),督察時製程作業中,洗滌塔(A102)洗滌液流率計於111年5月16日故障,至當日督察時現場修繕完成,惟5月16日至督察當日洗滌塔(A102)洗滌液流率未確實每日記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2-13
(2022-07-0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11-120014
事由:111年7月6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前往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2,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440-02號),督察時製程作業中,惟空污防制設備靜電集塵器(A202)廢氣入口溫度34.6℃,與操作許可證操作參數(A202:40-65℃)不符,超過許可容許操作參數範圍10%;另查洗滌塔(A204)未安裝洗滌液流量計,與許可證內容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0-16
(2022-07-0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1-100006
事由: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0-16
(2022-07-0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11-100007
事由: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5-11
(2022-04-0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限改部分:貴公司於111年4月28日以聖岱(水)字第111042801號函檢具「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至本局,請貴公司確實辦理改善並限期於111年5月20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水質項目鎳)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檢測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辦理(請注意時效)。限改日期:111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050016
事由: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限2022-05-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0-02
(2019-06-2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罰鍰新臺幣100,000元,並限期於108年10月31日前向本局提出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8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08-100001
事由:貴公司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2)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440-02),查核時製程設備除噴砂作業區(E202)未運作,其餘污染源及防制設備皆正常運作中,核對現場查獲缺失如下:(一)洗滌塔(A204)許可證核定換水量為0.9~2.7立方公尺/月,洗滌液流率為4.8~6立方公尺/小時,惟查108年5月實際換水量為0.3立方公尺,108年6月13日洗滌液流率為7.4立方公尺/小時,與許可核定內容不一致。(二)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205)許可核定壓降為30~200mmH2O,惟查108年5月15日至108年6月21日壓降均小於許可核定值。綜上,前揭防制設備操作參數均逾許可證核定之10%容許限值,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限2019-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17
(2017-05-1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50014
事由: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不須改善 99,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16
(2017-05-1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06年5月15日前檢具恢復原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或提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文件等資料送交本局報請查驗,屆時未完成補正者,將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6-050015
事由: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不須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1-11
(2016-10-2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貴公司已於105年12月30日以聖岱水字第105123001號函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至本局,請確實辦理改善並限期於106年1月20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10020
不須改善 6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2-06
(2012-01-0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3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1-010012
限2012-03-30前改善
待改善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0-14
(2011-06-2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0-100005
限2011-08-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3-04
(2009-12-0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2月08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099-030002
限2010-02-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