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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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3 (2016-11-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文號:30-108-110051 事由:貴中心(大里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於本市大里區仁化里工業十一路180號從事石油化學以外之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734-14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中心(大里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查貴中心(大里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已於107年11月27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3-03 (2014-01-2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03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3-05 (2013-01-0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4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2-030005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另立裁處書 |
否 |
限2013-04-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40,000 不須繳納 |
2011-08-04 (2011-06-0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8月10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0-080005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
限2011-08-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410,0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