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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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3 (2019-10-2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0-080016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豐原區翁社里豐年路139巷84號從事電鍍業,原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432-09號),經本局於108年10月22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廢水處理設施採驗水質結果,發現貴公司有3股製程廢水(酸洗槽、水槽、防鏽水)進入PP收集槽(T01-08),明顯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已於109年12月22日109喻翔(水)字第109122201號函(本局收文日期109年12月29日)申請提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文件等資料送交本局,並於110年5月11日中市環水字第1100047808號函核發證(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432-10號),予以認定完成改善。 |
否 |
限2020-12-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1-02 (2016-09-2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6-010001 |
否 |
限2016-12-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3-28 (2008-01-3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7-030006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