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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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2 (2020-04-2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50010 事由:1.該公司之廢氣加壓處理設備未登載原固污許可。 2.從事化學製品製造作業,製程產出冷凝廢水並納管至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屬水污法所列管之事業,惟未申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而逕行營運。 3.盛裝毒化物之廢容器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惟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而逕行營運。 |
否 |
限2020-06-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