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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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9 (2016-07-2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違規改善部分:經本局105年8月24日派員前往復查,貴公司原設置之燃重油蒸氣鍋爐已停用,現場改用燃天然氣蒸氣鍋爐,予以認定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5年08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20-105-090002 |
否 |
限2016-08-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9-02 (2016-07-2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違規改善部分:經本局105年8月24日派員前往復查,貴公司原設置之燃重油蒸氣鍋爐已停用,現場改用燃天然氣蒸氣鍋爐,另查看排放管道(煙囪)已無散布大量空氣污染物(黑、白煙)情形,予以認定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5年08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5-090001 |
否 |
限2016-08-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