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56192402
管制編號: L90A0674
事業名稱: 福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臺中市沙鹿區興安里沙田路四五號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動物飼品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4-11-24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5-10
(2023-12-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6月2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50101
事由:車輛KEB-0237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1-12
(2023-11-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13-010043
事由:所屬280-VC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1.3 m-1,超過排放標準。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1-11
(2021-11-23)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11-010152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22-QR)於110年11月23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路邊攔檢,儀器測定黑煙不透光率2.4m-1,超出法規排放標準1.2m-1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12
(2021-05-1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60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規定(節錄):「....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補正或改善,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是以,請貴公司應做好空污防制措施,限期於110年11月10日前完成改善,並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具周界異味污染物檢測合格報告送本局查驗,屆期未提具檢測合格報告者視為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0-100013
事由:周界異味污染物實測值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9-09
(2020-08-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
文號:34-109-090002
事由:該公司並無申報7月分月做紀錄,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局管理第9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9-01
(2020-06-1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10月5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9年10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09-090003
事由:查貴公司(台中港廠)領有植物油處理製造程序(M10)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872-01號),本局於109年6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港廠)執行稽查作業,惟發現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違規事項如下: (一)依許可證核對現場製程流向,在E011壓榨機之後多一台粉碎機,其廢氣流向經由防制設備A010旋風分離器處理後排出,與許可內容未符。 (二)另核對現場防制設備操作參數,其A015靜電集塵器故障,故無數值。
限2020-10-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6-23
(2020-05-0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09年8月7日前完成改善,並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具檢測合格報告送本局查驗,屆期未提具檢測合格報告者視為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7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060031
事由:該公司於臺中市沙鹿O路O號設立工廠,從事飼料生產程序,案經本局於109年5月8日18時45分派員會同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人員及該公司現場人員於廠外周界進行異味污染物檢測,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周界異味污染物標準值為10),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0-07-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0-110-100013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4-16
(2020-02-1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文號:20-109-040020
事由:經本局審酌相關影像資料後,發現該公司於109年2月13日10時55分,廠區內排放明顯大量黃色粒狀污染物於空氣中,遂於109年2月13日11時58分派員前往該公司稽查,本局稽查人員向現場人員確認,該公司飼料製造程序(M03)之乾燥機(E339)於當日10時20分發現異常後,已立即進行緊急放置措施,惟查該公司未於設備故障後1小時內通報本局,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20
(2019-10-2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1月20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9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120044
事由:查貴公司(總廠)領有飼料製造程序(M03)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344-03號),本局於108年10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總廠)執行稽查作業,查獲有下列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違規事項如下: (一)核對現場防制設備操作參數,其中A310脈動式袋式集塵器壓差計讀值為28cmH2O(許可核定3~20cmH2O)、A317脈動式袋式集塵器電流計4A(許可核定10~30A),已逾許可核定量之10%容許差值。 (二)108年3月13日執行排放管道P301、P302、P303、P307、P308、P310粒狀污染物及A000定檢;107年3月15日執行排放管道P301、P302、P304、P306、P309、P311粒狀污染物及A000定檢,未於檢測後30日內申報檢測結果。
限2020-01-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8-21
(2019-05-2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9月23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8年09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08-080026
事由:本局於108年5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港廠)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台中港廠)植物油處理製造程序(M10)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以下簡稱M10操作許可證),查核時現場製程部分運作中,查獲數項未依M10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其違規事項如下:(一)現場旋風分離器(A009)操作電流讀值為5安培,已逾許可核定14~50安培之10%容許差值。(二)靜電集塵器(A015)現場查核時處於故障狀態,顯未依許可核定內容操作。(三)依許可核定壓榨機(E011)廢氣由管線收集至旋風分離器(A010)、洗滌塔(A014)、靜電集塵器(A015)及臭氧除味器處理,再經水封後排放,惟現場臭氧除味機後新增洗滌塔一座,廢氣流向與許可核定內容不符。(四)現場無防制設備(A006~A010、A014、A015)每日紀錄之操作參數。(五)本製程許可證核定自來水年用量為3888公噸,惟107年度自來水年用量為10804.6公噸,已逾許可證核定之10%容許差值。
限2019-09-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03
(2015-02-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60002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梧棲區民權段1502等21筆地號(梧棲區自強路100號)施作福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1-07
(2018-08-2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2月15日前提出操作許可證異動申請。限改日期:108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08-010003
事由:本局於107年8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總廠)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總廠)飼料製造程序(M03)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344-02號),查核時現場製程運作中,查獲缺失如下:(一)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380)未依許可核定內容每日紀錄電流量。(二)106年度自來水用量為24,148.2公噸,水蒸氣產量為23,285.3公噸,均超出許可核定20,800公噸/年之10%容許限值。(三)依許可核定內容原污染源包裝機(E315)計有2台包裝機,廢氣經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316)處理後廠內逸散,惟現場為包裝機(E315、E456),廢氣分別由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383、A384)處理後廠內逸散,原防制設備(A316)已拆除。(四)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313、A317)許可核定電流分別為14~18A及10~14A,現場操作值分別為20A及22~23A,旋風分離器(A335、A346、A351、A367)核定電流分別為32~38A、5~10A、3~7A及15~55A,惟現場操作值分別為19~20A、50A、10A及90.2A,上述皆已超出核定範圍之10%容許限值。綜上,前揭情事皆與許可證核定內容不一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限2019-02-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0-25
(2018-09-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07-100092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22-QR)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4.0m¯¹,超過排放標準。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7-06
(2018-06-0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7-070043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22-QR)黑煙排放檢測值為38%,超過排放標準。
限2018-08-13前改善
待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21
(2017-07-2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06年11月3日前提出操作許可證異動或變更申請。限改日期:106年11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90026
事由:本局於106年7月25、26日分別派員至貴公司(總廠)執行稽查作業,現場缺失如下:(一)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307、A308)壓差計內無水,無法辨識操作參數。(二)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371)未裝設壓差計。(三)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319、A321、A324)壓降超出儀表最大值。(四)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320)壓差為23mbar超出許可核定範圍(3~20mbar)10%以上。(五)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322、A323)壓降超出儀表最大值,且操作電流分別為9A及8A超出許可核定範圍(13~17A及15~19A)10%以上。(六)貴公司(總廠)自來水及水蒸氣許可核定量為20800公噸/年,惟核對105年3月至106年2月物料報表自來水用量及水蒸氣產量分別為24504.62公噸/年及25379.81公噸/年,皆超出許可核定量10%以上。前揭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限2017-11-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01
(2017-06-0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期於106年9月1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具檢測合格報告送本局查驗,屆期未提具檢測合格報告者視為未完成改善,自限期改善屆滿翌日起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80001
事由:本局於106年6月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總廠(地址:臺中市沙鹿區沙田路***號)稽查,貴公司總廠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稽查時現場飼料製造程序作業中,本局人員續會同貴公司總廠代表人員及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人員於廠區周界外採氣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8-01-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7-26
(2017-06-2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6-070026
事由:查福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臺中港廠)於臺中市梧棲區自強路98號從事飼料製造業,案經本局於106年6月22日14時46分派員會同該公司(臺中港廠)現場負責人員進廠稽查,當場查獲廠內因作業疏漏致貯槽內油脂沿雨水排放口流入周界外承受水體造成污染,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27,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4-10
(2017-03-06)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40004
事由:廠內事業廢棄物產生量與經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內容不符。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2-25
(2015-10-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5年3月30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具檢測合格報告及具體改善措施(例如防制設備之操作參數修正等)送本局,屆期未提具檢測合格報告及具體改善措施者,視為未完成改善,自改善期限屆滿翌日起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5年03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020006
限2016-03-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1-17
(2015-08-05)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2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4-110025
限2015-12-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1-20
(2014-10-1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4年2月25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具檢測合格報告及具體改善措施(例如防制設備之操作參數修正等)送本局,屆期未提具檢測合格報告及具體改善措施者,視為未完成改善,自改善期限屆滿翌日起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4年02月2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4-010016
限2015-0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1-04
(2014-06-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3-100024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4-15
(2013-11-1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3-040016
不須改善 4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9-26
(2013-09-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2-090118
限2013-10-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6-18
(2012-05-16)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文號:21-101-060053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4-19
(2010-04-0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5月15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文號:21-099-040014
限2010-05-15前改善
待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3-10
(2010-02-03)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099-030215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12-24
(2009-12-0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文號:21-098-120200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