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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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7 (2017-04-1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6-050015 事由:貴公司於106年3月23日向本局申請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貯存展延,經查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04年9月至106年2月之結果,上述有害事業廢棄物至105年3月前皆有產出,惟清運聯單清除量自104年9月至104年11月每月皆有清除12.43噸以上,至104年12月之後僅每月清除約5噸,致貴公司廠內開始有累積暫存量,且依貴公司貯存標示及本局現場稽查結果貯存日期亦有104年12月8日之廢棄物存於廠內,依據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貯存以一年為限,其須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二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並以一次為限,且不得超過一年」,依規貴公司應於貯存期限屆滿(105年12月7日) 二個月前向本局申請延長,貴公司未於規定期限內向本局申請延長,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7-12-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8-17 (2015-07-0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9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4-080006 |
否 |
限2015-09-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8-17 (2015-07-0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9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4-080007 |
否 |
限2015-09-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8-09 (2011-07-0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9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0-080004 |
否 |
限2011-09-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