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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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1 (2017-02-07)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文號:34-106-030001 事由:查該公司於106年1月前係屬未取得第4類毒性化學物質「甲基異丁酮」之輸入核可文件,依法不得輸入運作行為,惟於105年11月21日、11月22日、12月13日該公司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報運進口該物質貨品共三批,上揭貨品經核成分含「甲基異丁酮」1~5%及10~15%,達毒性化學物質管制濃度1%,爰遭海關查扣,函環保署轉本局依規查處。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