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1 (2020-07-30)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9-090003 事由:本局於109年7月30日至南投市永豐里南崗三路244號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北側外牆雨水溝管路有紅色辣椒水排出,致南崗排水溝內有明顯紅色水漬及刺鼻異味之情形,經現場拍照存證,嚴重污染水溝事實明確,貴公司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 |
否 |
限2020-07-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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