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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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6 (2019-09-22)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文號:32-108-120001 事由:貴公司所屬內轆加油站所在土地土壤中檢出污染物總石油碳氫化合物項目濃度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且地下水標準監測井(M00108)中污染物苯項目濃度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經本府101年11月29日府授環水字第101023571號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並於107年8月2日府授環水字第1070147390號將貴公司列為污染行為人在案。本府於108年3月19日府授環水字第1080061962號函命貴公司依土污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完成污染調查工作及擬訂污染控制計畫,貴公司未依規定於期限內提出污染控制計畫。 |
否 |
限2020-03-31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0 分期繳款中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