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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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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23-10-19) *違規情節重大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38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4-090001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0月19日至貴公司進行放流水水質檢查,查驗當時放流口有放流水排放。經會同貴公司代表於放流口採集水樣並送驗,現場檢驗項目為pH水溫,送驗項目為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油脂。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230mg/L , 化學需氧量726mg/L及油脂47.7mg/L , 均超出該事業別(食品製造業)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且懸浮固體濃度超過標準標準6.67倍,並屬嚴重違規。 |
否 | 不須改善 |
1,386,000 尚未繳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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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2023-10-19)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178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4-030001 事由:本局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0月19日至現場進行放流水水質檢驗,檢驗當時放流口有放流水排放,會同貴公司代表於放流口採集水樣並送驗,現場檢驗項目為pH,水溫,送驗項目為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油脂。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230mg/L,生化需氧量379mg/L,化學需氧量726mg/L及油脂47.7mg/L,超出該事業別(食品製造業)放流水標準,且生化需氧量濃度超過標準11.63倍,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並屬嚴重違規 |
否 |
限2024-06-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178,000 尚未繳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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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 (2023-06-08) |
中區督察大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357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2款 文號:30-112-110001 事由:一、放流水檢驗果: SS:1320mg/L、COD:2230 mg/L、BOD:1150 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二、中間池有一孔洞設有專管以重力流將該池廢水(刻正排水中)排至與經過濾桶處理後之管路合併後之管線,放流水檢驗結果SS、COD、BOD皆超過放流水標準之5倍以上,認定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23-09-26前改善 待改善 |
3,570,000 尚未繳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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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 (2023-06-08) |
中區督察大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12-110002 事由:製程使用地下水與許可登載使用自來水不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 尚未繳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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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 (2023-06-08) |
中區督察大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2-110003 事由:污水脫水機之濾液流向、廢水調整池流向、最終沉澱槽污泥管線流向及生物曝氣池四無加藥機與許可內容不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210,000 尚未繳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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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7 (2022-08-02)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1-090005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2日至現場稽查(埔里鎮水頭里南環路358號),發現該廠廢水處理設施之中間池(T01-13)至放流口之輸送管線有放廢水疏漏情形,稽查當時並無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及通報,致廢水經由該處疏漏至雨水溝後排出廠外,違反水污染第28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2-08-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4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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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9 (2022-02-24)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1-090003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2月24日至現場稽查(埔里鎮水頭里南環路358號),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埔里廠廢水處理設施最終沉澱池未定期排泥、污泥濾帶式脫水機未正常操作運轉,稽查時貴廠並無廢水處理設施故障報備紀錄,貴公司埔里廠未維持廢(污)水(前)處理設施正常操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 |
否 |
限2022-08-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1,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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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2 (2021-10-13)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5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1-080002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13日至現場稽查(埔里鎮水頭里南環路358號),稽查當時發現貴廠廢水處理設施最終沉澱池位未定期排泥、污泥濾帶式脫水機未正常操作運轉,導致污泥產生量低之情況,稽查當時貴場並無廢水處理設施故障報備紀錄,貴場為維持廢(污)水(前)處理設施正常操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 |
否 |
限2022-08-2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1-090003 |
10,5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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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4 (2013-04-02)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2-060006 |
否 | 不須改善 |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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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0 (2013-04-25)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2項 文號:40-102-060004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