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湖區工程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75094900
管制編號: M35A5668
事業名稱: 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湖區工程
事業地址: 南投縣草屯鎮屯園段九地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公用事業設施工程業
排放申報類型: 水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4-03-24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07-19
(2022-06-20)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75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30-111-070003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6月20日稽查「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湖區工程」,發現西邊F湖區出入口洗車台沉砂池及下游渠道淤積土泥,顯示洗車台沉砂池功能及清理頻率不足,洗車廢水未經有效沉澱即排入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限2022-07-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75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6-22
(2022-04-22)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3-111-060001
事由:一、本日進行例行性稽查,出示證件並表明來意。 二、查北勢湳運輸便道正進行烏溪內土石方培厚作業,惟現場有明顯粒狀污染物(揚塵)之情形。 三、此行為已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規定,將依法告發。 四、本次稽查由工區負責人(代表)陪同,確認無誤始簽名。
限2022-04-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06
(2021-09-08)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35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30-110-100002
事由: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9月8日派員執行稽查,出料區洗車台沉砂池泥沙淤積,洗車廢水未經有效沉澱即排入地面水體,部分堆置區未以防塵布(網)遮蓋或破損,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限2021-10-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3,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7-30
(2021-03-10)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0-070004
事由:1.本案為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現場稽查,本局人員於11:00到達現場,出示證件表明來意。 2.查上開公司於該計畫挖出石綿及其製品廢棄物並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其數量為每月最大產出量25公噸,為查該公司遞送三聯單號碼,已超出廢清書登載數量10%以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另其網路申報之廢棄物數量與廢清書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3.稽查時,由中華工程副所長劉至恭先生陪同,表示現場貯存區貯存石綿約100多公噸,俟廢清書核准後辦理清運事宜,惟現場貯存區未於明顯處標示中文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以上違規情事經代表人留置工確認無誤。 4.以下空白。
限2021-12-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4-29
(2021-03-10)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28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第1項
文號:40-110-040013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環檢所釋示,110年3月10日以前尚無取得檢測項目「石綿:建築廢棄物中石綿含量測方法(NIEAR411.20C)」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貴公司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第1項暨有害事業廢物檢測及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5款規定,故本局110年4月29日投環局廢字第1100006714號函所為之行政處分撒銷。
事由:1.本案為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現場稽查,本局人員於11:00到達現場,出示證件表明來意。 2.查上開公司於該計畫挖出石綿及其製品廢棄物並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其數量為每月最大產出量25公噸,為查該公司遞送三聯單號碼M35A566810900001(石綿清運量為19.9公噸)、M35A566810900002(石綿清運量為29.6公噸)皆於109/12/23日清運,數量為49.5公噸,已超出廢清書登載數量10%以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另其網路申報之廢棄物數量與廢清書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3.稽查時,由中華工程副所長劉至恭先生陪同,表示現場貯存區貯存石綿約100多公噸,俟廢清書核准後辦理清運事宜,惟現場貯存區未於明顯處標示中文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以上違規情事經代表人留置工確認無誤。 4.另該事業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規定於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之操作及檢測作為記錄,該公司提供工作日誌供參,惟未有提供檢測記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規定,前述違反事實經該公司代表人確認無誤。 5.以下空白。
限2021-05-28前改善
不須改善
300,000
不須繳納
2020-08-27
(2020-04-07)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30-109-080003
事由:查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4月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工程原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為19座沉沙池,現場已變更施作為3座沉沙池,明顯與原核定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18調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限2020-06-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5-06
(2020-01-08)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50002
事由:1.本案為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現場稽查,本局人員於11:00到達現場。 2.會同本局相關科室、中區水資源局及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依環保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二十四)營造業:1.所統包或單獨承攬之工程為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營建工程,興建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以上或工程合約經費新台幣500萬元以上,惟該公司未於營運前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核已有營運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現場予以告發經負責人蘇獻淳確認無誤。 3.請依環評承諾使用本局之焚化再生粒料。
限2020-05-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