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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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2023-05-29)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48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2-100005 事由:1.本案為民眾陳情竹山鎮竹香園甕缸雞截油設計不良,殘渣物排出及水溝沉積殘渣。 2.本局人員於112年05月29日上午10時57分至陳情地點由店家業者店長帶領本局人員至所陳情位置截油槽查看未有污染情形,另本局人員請店長帶領本局人員查看廠內截油槽管線及店內使用水如何排出,並查看所排出的水,發現於水溝內產生白色泡泡及其他油漬,本案已污染水溝,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依法告發。 3.以上內容經店家代表簽名確認無誤。 |
否 |
限2023-10-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8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