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源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42988582
管制編號: M36A2491
事業名稱: 恆源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南投縣竹山鎮中崎里集山路三段一六七三之一○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其他木竹製品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4-06-16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5-14
(2024-04-10)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14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3-050010
事由:1.本局於113年04月10日14時32分至貴公司稽查,嗣經本局審視民眾113年3月28日早上10時許於周界所拍攝之影像內容,目視清晰可見貴公司從事廠內揚塵洗掃作業,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且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另依影像顯示,該洗掃車輛所清掃範圍,地面乾燥,惟未落實灑水作業,故以排除水蒸氣之干擾,上開行為違規屬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 2.以上內容經該公司負責人確認無誤簽名。 事業代表意見: 113年3月28日為加強鄰里環境清潔,請廠商介紹大型真空掃街車試運作車輛試運轉期間,誤發生短暫粉塵飛揚,此情形為車商車輛造成,本公司也無法預料,並非廠內所產生之粉塵,懇請貴局諒情。
限2024-05-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尚未繳款
2024-03-08
(2024-01-16)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2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13-030001
事由:○○公司嗣經南投縣政府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在案,可收受再利用廢棄物代碼:R-0701(廢木材)進場再利用產製固體再生燃料(SRF)。查○○公司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資源再利用管理資訊系統之申報產品銷售紀錄,112年5月將產品(SRF)售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44.72公噸)及○○企業有限公司(90.856公噸),惟銷售對象為鍋爐代操業者及燃料批發商,未依規售予具有水泥旋窯、流體畫床式鍋爐、大型移動床式鍋爐(鍋爐蒸氣輛十三公噸/小時以上)、專用燃燒發電設備或金屬冶煉業熔爐之事業機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運作管理規定。
限2024-03-21前改善
待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1-11
(2023-08-23)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4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3-010001
事由:1.查該公司於前山段1183地號土地放置廢木材、釘子、磚塊等事業廢棄物,前經本局限期於112年8月15日清除完畢,經現勘發現地面仍有廢木材,未完成改善,因堆置地點為登載於南投縣政府核准之事實,核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2.另該土地堆置廢木材有汙染地面之事實,核已違反廢清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限2024-01-11前改善
待改善
54,000
尚未繳款
2023-11-17
(2023-08-12)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1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110002
事由:1.本局於112年8月12日上午10點46分至陳情地點,現場出示證件表明來意。 2.稽查時於綠能公司後方農地有堆置廢棄物(木材、釘子、磚塊)且現場並無標示擺放廢棄物名稱及中文標示代碼,廢棄物約五、六噸,本案廢棄物擺放位置未符合本局核定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 3.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及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依法告發。 4.另該公司將事業廢棄物擺放於農牧用地,將另案函請農業處依法辦理。
限2023-11-17前改善
待改善
36,000
尚未繳款
2023-09-25
(2022-10-01)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90005
事由:一、依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7月11日環署循字第1121080916號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暨行政程序法第102條、第104條及105條規定辦理。 二、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針對貴公司之事業廢棄物申報流向進行勾稽作業(勾稽區間:111年10月至112年3月),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收受事業廢棄物R-0701(廢木材),於111年10月至112年3月期間申報前月收受貯存量加收受量扣除使用量不符合本月收受貯存量,且經本局查核貴公司申報資料確實有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三、本局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罰鍰額度=1x1x1x6,000元=6,000元),裁處罰鍰新台幣6,000元整,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1小時。
限2023-09-25前改善
待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2023-08-29
(2023-05-23)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12-080005
事由:經濟部工業局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基金會於112年5月23日赴廠查核,查貴公司111年11月至112年2月期間,收受順彬營造有限公司等營造業所產生之廢木材,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內政部而非經濟部,妥不適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且貴公司經核定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之廢木材來源適用之再利用管理辦法並無內政部,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法第13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限2023-09-06前改善
待改善
4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22
(2023-07-13)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12-080003
事由:發現該公司收受裝潢廢棄物進行破碎,非廢清書核定之廢木材,已違反廢清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
限2023-08-29前改善
待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7-13
(2022-11-08)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19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70006
事由:本局於111年11月8日至貴公司進行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於廢棄物收受貯存區有破碎機放置情事,與核定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限2023-04-19前改善
待改善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7-13
(2023-03-15)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02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70005
事由:該廠分選製程產出之事業棄物(廢鐵釘夾雜廢木屑)約10餘包太空袋,露天堆置於廠房外,無任何防制措施,並有明顯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限2023-05-02前改善
待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7-05
(2023-01-09)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7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2-070009
事由:1.本局人員於112年01月09日下午14時15分至陳情地點竹山鎮恆源綠能稽查陳情案件。 2.本局人員至廠內出示證件表明身分,於廠內查看所堆置廢木材貯存區並未有明顯中文標示,本案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利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規定依法告發。
限2023-07-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5-15
(2023-04-14)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6月1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050003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4月14日至贵公司稽查時,貴公司堆置場堆置廢木材等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之總設計及實際堆置面積在100平方公尺以上,屬「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該辦法)之適用對象,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缺失記點,包括堆置場–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而未設置或採行該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5款規定之防制設施,缺失記10點,易致粒狀污染物逸散之製程、操作或裝卸作業–製程區採封閉式建築物,惟部分出入口及開口未能封閉,封閉式建築物未符合該辦法第2條第2款規定,缺失記4點,合計缺失點數14點,超過10點以上,不符該辦法規定,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定;另現場量測堆置場之廢木材堆置體積計4,030立方公尺,超過3,000立方公尺,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同一公私場所,其地平面上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堆置場之總設計或實際堆置體積在3,000立方公尺以上或堆置量在6萬公噸/年以上者。),惟迄今未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2項規定。
限2023-06-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3-21
(2023-01-05)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12-030004
事由:查該廠廢木材堆置場內有堆置裝潢廢棄物(廢棄木門、床架等),非屬廢清書所登載事項,該廠代表稱將會整理分類後,將其退運。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清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依法告發。
限2023-04-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3-21
(2023-01-17)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14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2-030004
事由:1.本局人員於112年01月17日16時25分至該公司稽查,現場正進行廢木材破碎作業,查該公司破碎區為半露天,且未設有空污防制設備,僅些許灑水設備運作。經目視可見有粒狀污染物產生,散布空氣中。現場以排除水蒸氣干擾,該行為已違反空污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2.另查該公司於111年10月19日違反上開法條遭本局裁處在案,該公司水霧設備有部分損壞,故本日稽查當時目視即可發現明顯粒狀物。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法令適用及違規事證不明之瑕疵
限2023-04-14前改善
不須改善
450,000
不須繳納
2023-02-14
(2023-01-11)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2-020013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月11日至貴公司周界外稽查,經查該區域僅貴公司製程產生粒狀污染物(木屑)且廠內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效能不足,未能有效收集及處理粒狀污染物(木屑),逸散至附近居民生活區域,現場拍照存證空氣污染行為查證屬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法令適用及違規事證不明之瑕疵
限2023-02-13前改善
不須改善
450,000
不須繳納
2023-01-30
(2022-08-30)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12-010002
事由:本局於111年8月30日派員至貴公司進行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有收受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之行為,惟其非屬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定之廢木材(廢棄物代碼:R-0701),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限2022-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1-21
(2022-09-02)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1-110004
事由:查逸散污染來源為該公司造粒區域,該區域設有集塵機且已新增PVC門簾及黑色細網阻隔,仍無法有效阻止污染源逸散,已違反空污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本局依法告發。
限2022-11-15前改善
待改善
150,000
尚未繳款
2022-11-15
(2022-10-19)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15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2-010008
事由:1.本局人員於111年10月19日15時10分至陳情現場,稽查當時發現該廠破碎區域正常作業中,有揚塵情事致明顯粒狀物(木屑)散佈空氣中,現場已排除水蒸氣干擾。 2.查該廠破碎區設有噴水霧設備,惟該設備效能不足無法阻止污染逸散,該行為已違反空污法第32條係第1項第1款之規定,本局予以告發。 3.另查本局已先於該廠周界外發現有污染(揚塵)之情事,再至廠內稽查。 4.現場拍照存證。 5.以上內容經業者代表簽名確認。
限2022-1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25
(2022-03-15)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11-040005
事由:本局111年3月15日派員會同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人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從事廢木材再利用作業,稽查當時發現廠內收受堆置大量廢木材,經查貴公司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登記檢核),逕予營運。
限2022-05-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7-01
(2021-01-04)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0-070003
事由:1.本案會同稽查科辦理民眾陳情案件。 2.稽查時,現場由大門進入約30公尺堆置廢木材約100公噸,已查為恆源綠能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惟該公司尚未取得再利用檢核登記已有收受廢棄物及堆置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另現場廢木材堆置區未有標示中文名稱及未有覆蓋恐造成飛揚逸散之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3.請恆源綠能科技有限公司於陳述意見書文到15日內提出收受或來源證明送本局備查。(不含例假日)(並請說明禁止廢木材進場計畫及處置計畫)。 4.未取得再利用檢核前,不得有收受、貯存、再利用之行為。 5.以上違規情事經現場負責人張菁珊確認無誤。
限2021-07-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3-16
(2020-11-02)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0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30006
事由:1.本案為恆源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遭民眾陳情案現場稽查,本局人員於10:45到達現場,出示證件表明來意。 2.該公司從事固體衍生燃料,收受廢木材於廠內進行再利用製成木質顆粒,供事業鍋爐使用,已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暨再利用機構檢核申請,惟本局人員到現場查核時,由代表人林志豪先生陪同,表示現場已廢木材再利用20~30公噸,惟該公司未取得再利用檢核登記已有營運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款規定,現場予以告發,經公司代表人林志豪確認無誤。 3.現場請該公司未取得再利用檢核登記前,不得有收受、貯存、清除處理及再利用之情事。
限2021-04-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