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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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2024-01-06)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3-020001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6日(星期六)下午1時50分至南投縣竹山鎮延祥里延祥路166巷稽查,發現該地點為一處營建工地,現場進行住宅新建工程,並使用動力機具(挖土機)進行整地作業,致產生明顯工程噪音。該行為已違反本府112年7月10日府授環空字第11201276261號公告「營建工程於本縣各類噪音管制區夜間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