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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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5 (2022-08-25)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自112年03月15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030001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8月25日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設置1座每小時處理量500公斤及1座每小時處理量1,500公斤之週波爐,稽查當時週波爐操作運轉中(每小時處理量1,500公斤)進行灰鐵鑄造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灰鐵鑄造程序、鋼鐵鑄造程序-從事鋼鐵元件鑄造,且其所有熔爐(含熔解爐、熔鐵爐等)、電爐(含電弧爐、週波爐、誘導爐等),總設計容量或總實際處理量為五百公斤/批或五百公斤/小時以上者。),惟迄今未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 |
否 |
限2023-06-15前改善 不須改善 |
320,0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