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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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4 (2023-04-07)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自113年06月24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3-060005 事由:本府查核環境部空污費暨排放量申報整合管理系統,貴公司之水里臨時堆置場(本縣水里鄉新上安段353地號及其鄰近土地) ,111年堆置土石數量1萬5,000公噸/年,以砂石單位體積重量2 公噸/立方公尺換算,土石堆置體積7,500立方公尺,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公告規定:堆置場-同一公私場所,其地平面上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堆置場之總設計或實際堆置體積在3,000立方公尺以上或堆置量在6萬公噸/年以上者。),惟貴公司迄今未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2-15 (2010-12-27)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8月15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0-020002 |
否 |
限2011-08-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