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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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1 (2022-11-05)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文號:21-112-020008 事由:臺端所有六順輪業行係本府委託執行機車排氣定期檢驗之機車排氣檢驗站(站號:N65),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委託春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機車排氣檢驗站補助審查作業,發現臺端所有六順輪業行於111年8月3日、111年9月5日、111年9月13日、111年11月5日上傳之檢驗即時檔車號與機車攝影檔不符,經査屬檢驗人員輸入錯誤車牌號碼,且未主動通報本府修正,年度累計達5筆,屬「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規定違規情形。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2-29 (2011-12-02) |
彰化縣 |
主旨:(101年4月7日起至101年5月6日止)停止機車排氣檢驗業務1個月 法規: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第2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01-020083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
2011-11-07 (2011-07-22) |
彰化縣 |
主旨:(100年11月21日起至100年12月20日止)停止機車排氣檢驗業務1個月 法規: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之1第8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00-110028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