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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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4 (2019-07-0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並請於109年1月6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計畫,送本縣環境保護局審查,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文號:30-108-120002 事由: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1-03 (2018-08-0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並命文到日起全部停工。倘貴公司經各級環保機關查獲未依規定停工,本府除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4條規定移請司法單位偵辦外,另依行政執行法第30條規定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怠金。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8-010004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未取得水污染廢水貯留許可文件,逕將清洗廢水貯留於該廠下方槽體,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2日稽查屬實。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