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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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3 (2023-04-26)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2-060013 事由: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砂石車車號:581-ZD)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2年4月26日行經本縣秀水鄉鶴鳴村馬鳴路176號前時,經本縣警察局鹿港分局馬鳴派出所警員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處理地點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等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於112年4月26日現場稽查屬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