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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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2025-04-30) *違規情節重大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4000元整,文到日起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 文號:30-114-060010 事由: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30日派員稽查,製程係以鐵片為原料,經研洗後水洗浸泡於塑膠桶中,製程廢水主要為研洗及水洗用水,場內未設置廢水處理設施,製程廢水漫地流至廠外地面土壤,次查貴社未依規定取得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文件)即逕行將製程廢水排放至土壤,上述行為核已違反本法第32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504,000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