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3-11-23 (2023-08-1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請貴公司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2年12月29日前),恢復原許可操作或提出變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之相關證明文件,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資料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12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2-110026 事由:查核其製程流程,部分產品經鑽孔程序會經由「滾桶」程序加工後進入下一道製程程序、振動拋光程序後有「水洗」程序以及防銹程序後有「脱水」程序,查前述製程程序、廢水產生及收集流向為許可未登載之製程流程及廢水處理流程。 |
否 |
限2023-12-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6-15 (2020-04-0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檢具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09年3月20日後之水質檢測報告均可),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7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60014 事由: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41.2mg/L) |
否 |
限2020-07-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3-24 (2015-08-1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30000元整,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105年5月6日前),檢具恢復原許可登載事項操作或申請辦理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之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等資料,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分。限改日期:105年05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030026 |
否 |
限2016-05-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3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5-03-20 (2014-11-25)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104年5月22日前),辦理排放許可證變更登記或依原許可登記事項辦理污泥清運,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4-030050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