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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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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6 (2021-04-26)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爾後請確依規定辦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10-070002 事由:貴公司位於本縣鹿港鎮東石里鹿工南三路22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工廠登記證(07000105),稽查當時巡視其製造流程:原料(鐵材)→裁斷→沖床→焊接→成品(水溝蓋),製造過程為使用潤滑油確有產生廢鐵,惟貴公司於廢鐵清除於廠外時,未記錄清除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及機構名稱,案經本局109年12月23日稽查屬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